再有七警案被告申保釋 同日開庭料審3小時
7名警務人員因在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罪成,各被判囚2年,7人早前均已入獄服刑,並已就其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上訴聆訊正待排期。惟7人當中有人先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繼次被告高級督察劉卓毅及第7被告偵緝警員黃偉豪提出保釋申請後,第4被告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日前亦作出保釋申請。司法機構網頁顯示,3人的申請同定於本月28日開庭處理,預計審理3小時。
7名被告依次是: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總督察黃祖成(48歲)、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觀塘反黑組偵緝警長白榮斌(42歲)、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38歲)、東九龍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33歲)、九龍城偵緝警員關嘉豪(32歲),及觀塘反黑組偵緝警員黃偉豪(36歲)。
7人於今年2月在區院被判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不成立,但交替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立,控罪指7人於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添馬公園變電站毆打曾健超;而第5被告陳少丹被控普通襲擊曾健超一罪亦成立。7人各判監2年,陳少丹的普通襲擊罪則囚1個月,但准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