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10人案 警長稱七旬被告多次掟石認得樣

201706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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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連建國今日到庭作供。(朱棨新攝)
10名男子於去年大年初一晚上至初二爆發的旺角暴亂中,涉嫌掟磚和毀壞警車,被拘捕及控以暴動和刑事毀壞等共14項罪名,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續審。警長連建國今供稱,案發時跟隨署理警司陳偉基制服本案第6被告陳和祥(70歲)。
根據新聞片段,連建國認出的第6被告起初有戴帽,但被制服後沒有戴帽。連指不知是甚麼原因,第6被告被制服後沒有戴帽,但強調對方多次向警員掟石,因此清晰認得他的樣子。
連接受盤問時指,看到有人把雜物放在的士旁邊,之後雜物着火,繼而波及的士。
警員彭德政下午作供指出,去年2月9日清晨他身處旺角豉油街的警方防線。當時豉油街和西洋菜南街的人群向警員掟石頭,其中6至7人站得較前。該6至7人中,有一個年約60至70歲、沒戴口罩、穿黃色鞋男子,向彭掟石,遭彭用盾擋開。彭之後檢起該塊三角形、長12厘米石頭,而該男子再向警方防線掟石。因有其他人同時向自己掟物件,彭未有特別觀望此人。之後,署理警司陳偉基和一名警員,從豉油街拖走該名剛才向彭掟石的60至70歲男子,彭之後拘捕他,亦既是第6被告陳和祥。
彭指向他掟石和被拖走的男子,因其樣子和衣着而認出是同一人。彭在辯方盤問時稱,不排除他在案發日被掟物件逾100次。辯方問為何他只檢起涉及的石頭時,彭解釋第6被告和他相距不遠,認為可能捉到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