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廉署人員去年27宗升4成 兩人遭訓示

2017062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廉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呈最新年報顯示,去年廉署人員被投訴數字上升。(資料圖片)
專責處理廉政公署人員被投訴的廉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呈上最新年報,指去年接獲27宗投訴,共涉及68項對廉署或廉署人員的指控;較2015年接獲19宗及涉及51項指控,分別大幅上升42%及33%。
根據2016年紀錄的指控,涉及廉署人員行為不當有47%、疏忽職守有35%,廉署的工作程序有不足之處佔13%,及濫用權力,佔5%。委員會去年召開3次會議,處理該27宗投訴,其中有20宗涉及48項指控的投訴已完成調查。委員會最後通過2宗投訴,即7%涉及的3項指控,5%證明屬實或部分屬實,共涉及兩名廉署人員,二人已接受其上級人員訓示。
其中一宗投訴屬實的個案,投訴人到訪廉署總部作出查詢,指廉署投訴主任B見面時有欠禮貌,包括交談時坐姿不當,並正在咀嚼口香糖,當她問到關於主任B的姓氏和員工編號,他向她高聲說出該些資料。另外,去年5月某日上午,投訴人屢次嘗試通過廉署24小時熱線聯絡舉報中心,均不成功。因此,投訴人亦投訴該熱線沒有正常運作,對她造成不便。
負責內部調查及監察的L組作出調查,主任B否認事發時坐姿不當,或向投訴人高聲說出他的姓氏和員工編號,不過,他承認在接待投訴人時正在咀嚼口香糖,以保持口氣清新。廉署在檢視攝錄接待處的相關閉路電視片段後,認為主任B所言屬實。調查亦發現,在投訴人所指來電當日的上午,該熱線系統其中一條電話線出現技術故障。該熱線系統經搶修後,在同日已恢復正常運作。
不過,有關主任B與投訴人交談時正在咀嚼口香糖的指控證明屬實。一名高級人員已訓示主任B,提醒他在當值時的行為和處事應保持專業。
至於另一宗個案,投訴人是居屋居民,他向廉署作出貪污舉報,指控某政府部門身份不明的人員可能接受了屋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及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利益,該舉報不成立,但投訴人後來向廉署投訴個案主任A在處理其貪污舉報時不夠專業及敷衍塞責,未有徹底調查他的貪污舉報。
L組調查,認為主任A已徹底調查有關貪污舉報,然而L組發現投訴人就有關貪污舉報向廉署提供證人供詞後,曾致函主任A提供進一步資料,不過未獲主任A回覆該封隨後的信件,主任A解釋,該信內容無助調查,因此只把有關信件存放在案件檔案內,未有採取其他行動,L組認為有關的指控證明部分屬實,因為主任A應聯絡投訴人,確認收悉有關信件,並視乎需要澄清信件內容,以免引起不必要誤會,一名高級人員已訓示主任A,提醒他處理投訴人發出的通信時須以更專業的態度行事。
廉署事宜投訴委員會主席林健鋒表示,委員會於過去1年接獲的27宗投訴,其中有3宗查明屬實,並已向2名人員作出相關訓示。委員會會加強培訓,並提升人員應對投訴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