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律政司追53萬訟費 郭卓堅:最多就破產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今日到高院,表示去年初高院不受理他就啟晴邨鉛水事件的司法覆核申請,到最近收到律政司消息,表示要他支付訟費53萬港元。他向記者表示,他無法付款最多就是破產,但政府仍應向受鉛水影響的居民作出賠償。
此外,郭亦重提法援署不批法援給他,去處理關於撐警大會和港珠澳大橋的司法覆核官司。而另一位多次提出司法覆核申請的市民張德榮,亦表示收到與郭卓堅相類似消息,被法援署指濫用資源,擬決定再不批法援給張,希望大眾能繼續關注。
而早前就西九故宮博物館提出司法覆核的港大法律系學生盧俊宇,也表示他的法援申請被拒。他引述署方回覆,指故宮計劃和顧問協議仍未最後拍板,及指他不具備興訟的身份。他不同意署方列舉的理由,稱故宮計劃雖未最終簽約,但工程已在進行中;而眾所周知所謂的諮詢亦只是假諮詢,根本沒有不興建的選項。他們三人表示,會諮詢意見,考慮是否就法援署的決定提出上訴,或者申請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