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3人准保釋 官指曾健超行為無恥挑釁

201706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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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3名被告獲准保釋。(資料圖片)
七名警務人員於佔領運動執勤期間涉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法庭裁定罪成各判囚兩年,他們均已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其中三人日前向高院申請在等候上訴期間保釋獲批,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頒布批准理據。
楊官雖然認為三人的定罪上訴並無勝算,但考慮到事發時各人面對一群自以為是正確及光榮的示威者的悔辱甚至暴力行為,長時間工作又沒足夠休息,遇上如曾健超所作般無恥行為挑釁,才做出毫不理性的反應,故是否應採納接近最高刑罰的判刑起點,有值得商榷之處,加上上訴聆訊排期需時,屆時各人可能都已服刑完畢,遂批准各人先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