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網光影:小學校長為財自保 93年殺人燒屍

201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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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發生一宗駭人謀殺案,土瓜灣一名小學上午校校長,被發現於一個停車場縱火,令該宗為財而殺人燒屍案件曝光。
小學校長是學校之首,除了是學生學習榜樣,理應充滿愛心。不過1993年卻發生一宗駭人謀殺案,土瓜灣一名小學上午校姓王校長,被發現於一個停車場縱火,警察到場,竟發現一具燒焦的女性屍體,使這宗為財而殺人燒屍案件曝光。
當年51歲姓王小學校長,因金錢糾紛而殺害校內姓劉女書記兼會計後,漏夜將屍體運往鰂魚涌燒屍圖毀屍滅迹,卻被途人發現。1993年7月14日凌晨時分,海澤街一個位置隱蔽的停車場,突然火光熊熊,途人看到一名中年男子不斷向一個尼龍袋潑易燃液體。途人感可疑報警,期間男子正要開車離去之際,警方趕至,雙方在馬路展開追逐,最後男子駕駛的私家車失事撞向一輛的士及一名警員而被捕。而警方在停車場尼龍袋內發現一具燒焦女屍,證實死者身份是土瓜灣一間小學的姓劉書記兼會計,至於被捕男子,竟是該校校長。
經警方調查後,揭發這宗謀殺案案中有案。根據出庭的警員供詞,原來自1990年起,王已經與女死者串謀侵吞學校公款,最初王取走學校登記費,卻被女死者揭發,後來王竟游說女死者合謀貪污,侵吞學生的校車費及募捐的款項。至1993年,他們行徑終於引起校方注意,校方原訂於7月13日上午11時與二人開會。王則約女死者於當日早上8時見面,商討應對方法,期間雙方談判不果,更發生爭執打架,糾纏間王用硬物擊向女死者頭部數下,再力扼其頸致死。王把屍體放在會議室一個小房間內,並若無其事與校方開會,惟但最終因女死者未有現身,會議腰斬。
殺人後為處理屍體,王買了汽油、鐵鋸及一個尼龍袋,漏夜將屍體運走,企圖燒屍毀屍滅迹,但最後天網恢恢,王被途人發現,遭警捉拿歸案。不過王在法庭上,卻推翻警誡供詞中直認侵吞了學校公款,反指女死者一直以「報細數」方法作弊,王聲稱案發當日女死者阻止他向校監講出真相,用力捏他下體、咬其手指,又用金屬膠紙座打他頭部,王稱因痛得失去理智而殺掉女死者。最後王被判誤殺罪名成立,入獄9年。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用惡毒手法和暴力襲擊死者令她喪生,即使死者挑釁也不能作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