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城外放詐彈 18歲女判4個月醫院令

201707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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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於海港城外放置炸彈形時鐘,被判4個月醫院令。(資料圖片)
尖沙咀海港城在今年端午節發生的「詐彈」案,18歲少女涉嫌在尖沙咀一帶的店舖內偷去一個炸彈形時鐘,然後放在海港城外,炸彈疑雲引起恐慌,當時該處約600人須即時疏散。少女事後被捕,遭控以盜竊及炸彈嚇詐兩罪,裁判官早前為她索取2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以評估其精神狀況。案件今午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時,裁判官判她4個月醫院令。
18歲女被告賴衍希,任職髮廊助理,控罪指她於今年5月30日在尖沙咀梳士巴利道星光行的「The New Gift」店舖內,偷竊一個炸彈形時鐘,價值388港元;她另被控於同日將該時鐘放置於尖沙咀海運大廈地下「BLT」餐廳外,意圖誘使他人相信該炸彈形時鐘會爆炸或着火,導致他人身體受傷或財產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