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住14A打$4AI 涉姦廚師解讀「我示愛」
現年24歲男廚師謝嘉倫被指於2015年8月,乘其相識只有9天的女友人喝醉及斷片時,在女友人的家中將其強姦。開案陳詞指,期間事主的胞弟曾打開胞姊房門,赫然發現謝正與胞姊性交,他通知母親,母親再進房他仍沒有停止性交行為。性交後謝離開單位,最終事主報警將其拘捕。謝於高院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隨即開審。
現時20多歲的事主X續作供時,指她記得與被告性交時曾說過唔好及停止,但其後再斷片,但再有記憶已是早上睡醒,她立刻WhatsApp被告問他當晚發生何事,又稱母親見到她與被告性交,並責備她亂帶男人返屋企。被告承認曾與她性交,又稱不肯定有否不小心在其體內射精,並答允替X買事後丸,其後有放於她家門口,她最終亦有服用。
辯方盤問X時說及多段被告與X認識時多段WhatsApp對話,辯方指X在初相識時已與被告談及她的舊同學是非,並說及自己讀書時因身材姣好,時常被同學欺凌。因X談及如此私隱對話令被告誤會她想與被告有進一步關係,但X稱「我同每一個人都咁講嘢」又稱被告誤會是被告自己的事。
辯方又指,在案發時被告到她住所前,X曾向他發訊息:「$4AI」而被告是長沙人,$即DOLLAR,音與「亞啦」相同,亞啦上海話即「我」長沙亦適用,4AI普通話讀法等同「示愛」,被告知X曾在內地工作一年多並熟悉普通話,故以為該句意思是我示愛,故在性交後他亦發訊息稱「Thank You 我愛你」。
X解釋因當時她漏了鎖匙在地下,並想被告拿鎖匙給她才打其地址14A,但打錯「$4AI」,她又指自己「普通話未好到識($4AI)係示愛程度」,又指「我本身好憎大陸人,我無可能Send我愛你過去」又指不會與大陸人交往,但做朋友則不抗拒,她亦不明白被告事後訊息的意思。
不過X承認她酒量很好,當日她亦喝了很少酒,故認為當日不應會喝至斷片,故懷疑有其他原因致斷片。另外辯方又指,被告多次在WhatsApp讚X很靚及於酒吧打碟,被告很喜歡又經常表示要親她,X承認被告多次讚她靚,但稱不明親她的意思。而辯方又指X曾與被告談及水腫問題,又指自己小時候營養不良,不過辯方詢問X案發時是否72公斤時,X停頓片刻才表示「喺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