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葵公路撞斃鐵騎士 冷血男囚40月停牌10年
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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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郭栢林涉撞斃一名鐵騎士後不顧而去。(資料圖片)
青葵公路去年8月發生致命車禍,肇事七人車司機疑醉駕撞傷一名鐵騎士後置之不理,他繼而登上一輛路經的私家車上,更自稱是黑幫成員以威脅該車司機載他逃走,傷者最終不治。七人車司機案發翌日被捕,他早前在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自稱三合會成員等共5罪。法官今日(13日)判刑時,嚴斥被告當晚醉酒駕駛的情況極為嚴重,將他重判入獄40個月,並下令他停牌十年,之後要重新考牌才可駕駛。
38歲被告郭栢林,承認在去年8月16日於青葵公路涉及危險駕致引致他人死亡、自稱三合會社團成員、意外發生後沒有停車、意外發生後沒有報案,以及駕駛未獲發牌車輛5罪。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當晚受酒精影響而做出一連串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令無辜人士死亡,被告向死者家屬道歉之餘,並準備把其自置單位出售以賠償家屬。
法官表示,案中有多個加刑因素,包括被告當時醉酒極為嚴重,但他仍然駕駛了11公里,被告在撞車前超速至少逾50公里,兼在意外後沒有留在現場,不理傷者的死活,更沒有向警察報案;他又向途經的司機自稱是三合會成員,恐嚇他人載他逃離事發現場,另外他亦在無第三保下駕駛等。
法官又指,被告過往有多項相類的交通違規紀錄,故將4年半的量刑起點增至5年;因被告認罪而獲得扣減,最終判刑是40個月,並下令被告要停牌十年。法官在判刑後,特別提醒被告在停牌期不可駕駛,並須在十年後才能申請考牌。被告聞判後表現平靜。
案情指,被告在事發前喝酒後,於事發日凌晨4時多在青葵公路駕駛其七人車,期間他曾高速連環切線,最後撞向男死者胡文源(52歲)所駕的電單車。七人車則撞向石壆再反彈停下,有途經的士之乘客報警。被告離開七人車後,該車不久起火,被告遂擅自登上一輛私家車的後座,並向該車司機自稱是黑幫及「車我去葵芳」,司機因害怕而照做;死者則因肋骨骨折等身體多處受傷,送院後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