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案:4人失議席 梁君彥指屬不智不幸
高等法院昨日(14日)裁定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4人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稱,不願意看到議員被取消資格,但議員連莊嚴宣誓都不願做,導致最後被法律挑戰,形容事件是不智及不幸。
梁君彥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去年10月裁定4人的宣誓有效時,是基於《宣誓及聲明條例》,徵詢過法律顧問及參照以往做法,其後法庭就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的案件作裁決,作為今次案例;他不認為法院的裁決是挑戰立法會權力,指事件涉及憲制問題,法院有權作最終判決。
梁又指,假如被取消資格的議員無做任何錯事,就不需受到挑戰。惟他亦讚揚4人被取消議員資格前,在立法會盡忠職守,認為他們因宣誓而喪失議員資格是不幸。對於事件會否影響行政立法關係,梁強調司法覆核並非現屆政府提出,不應該找新政府算帳,希望新政府多與議員溝通,減少爭議。
至於4人薪酬如何處理,梁稱需由行管會決定,涉及公帑需要小心處理,但因行管會中有議員下周公務出訪,相信最快下個月才能決定追討薪津事項。對於建制派會否趁議席空缺期間提出修改議事規則阻止「拉布」,梁稱修改議事規則不是特別事,但修改前要經不同黨派商討及支持後,才再提上立法會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