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逾40款食油含基因致癌物或塑化劑

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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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搜集了60款常用食油樣本進行測試。(陳章存攝)
近年食油安全事件頻生,繼去年食安中心發現葵花籽油含有害污染物,消委會最新檢測發現,有5款食油檢出的塑化劑高於香港的行動水平和歐盟的含量上限,消委會已將檢測結果轉交食安中心跟進。消委會檢測又發現,另有42款食油樣本檢出污染物氯丙二醇,46款含基因致癌物環氧丙醇。
消委會搜集了60款常用食油樣本進行測試,檢測是否含有「鄰苯二甲酸酯」類的塑化劑,發現41款含有塑化劑,當中「大昌食品優質純正花生油」、「佳之選調和油」及「Sunny Meadow Blended Canola Oil and Olive Oil」的鄰苯二甲酸二(DEHP)含量,分別超過行動水平的0.6倍、3.6倍及4.2倍。「保得橄欖果渣油」的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和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超過食安中心的行動水平約1倍,「Clearspring Organic Tunisian Extra Virgin Olive Oil Unrefined Cold Extracted」的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含量亦超出行動水平0.7倍。
消委會指,按歐洲食物安全局意見,以一個體重60公斤的人士為例,塑化劑的每日可容忍攝入量,DEHP為3毫克,DBP為0.6毫克,DINP和DIDP合計則為9毫克,以檢出值最高的樣本計算,分別要持續每日進食超過約0.4公斤、1.2公斤和0.5公斤,才會影響身體健康。
對於有5個食油樣本超出食安中心行動標準,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指,行動水平屬參考指標,而食安中心回覆指,有關樣本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影響。另「Sunny Meadow Blended Canola Oil and Olive Oil」的供應商已將產品下架並進一步檢測。他指出,香港食油一般以軟塑料或玻璃作容器,含塑化劑機會不高,但如消費者在家中以其他容器儲存食油,建議使用玻璃容器較穩陣。
另外,測試亦檢出42款樣本含有污染物氯丙二醇(3-MCPD)、46款檢測出基因致癌物環氧丙醇(Glycidol),2款檢測出殘留溶劑、俗稱哥羅芳的三氯甲烷(Chloroform)。動物實驗證實,長期進食過量的3-MCPD會損害腎功能和影響雄性生殖系統,而環氧丙醇則被世衞國際癌症研究機構評為第2A組致癌物、即很可能令人類致癌。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生物及化學科技學系副教授姚鍾平指,食品與塑膠物料接觸時,鄰苯二甲酸酯能從塑膠轉移到食品。食油在生產、運輸及包裝時均有可能與塑膠物料接觸而令食油被污染。
消委會指,現時香港沒有食油的安全標準,冀政府注意國際間對各種污染物的最新評估,並參考國際標準,在港制定相關法例。消委會又提醒,消費者選購食油時除留意標籤成分和儲存在適當器皿,亦應按烹調方式,選擇合適食油。
另外,消委會亦發現,市面上售賣的部分調和油、即2種或以上的食油混合而成的食油,其名稱或有誤導之嫌。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食物配料表需按成分的重量或體積,由大至小依次排名。但今次檢測的9款調和油中,大部分樣本的配料表顯示芥花籽油、葵花籽油和大豆油為主要成分,但名稱卻稱為「初榨橄欖」、「花生」或「葡萄籽」等放在最前或以較大字體標示。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提醒業界需非常小心,如產品聲稱與含量不符,或有機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食安中心表示,消委會共抽取了60個食用油樣本,5個樣本的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超過食安中心制定的行動水平,風險評估結果顯示,所有樣本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此外,食安中心已就消委會所提供的資料在市面抽取橄欖油樣本進行三氯甲烷測試,有關測試結果滿意。香港目前雖沒有法例條文專門針對規管食用油作為一類特定的食物,但現行的食物安全法例及監管制度對食用油脂的成分、生產及供應等領域已有一定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