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案 指揮官警告10秒後拘示威者

201707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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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佔旺清場當日指揮的警官、總督察林志源繼續作供。(陳佩詩攝)
執達主任與警方於2014年清理旺角彌敦道佔領區時遭遇阻撓,20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件今(20日)在高院續審。當日其中一名在現場指揮的警官、總督察林志源繼續作供。他稱,當日在約早上11時向佔領彌敦道近山東街的人群作最後警告之後,觀察了一段合理時間,見人群未有理會他的警告,遂指示下屬:「你哋埋去勸佢哋,唔走就拉」,惟翻看片段後,他同意他警告完畢至下令拘捕只相隔10多秒。
另外,辯方指出以現場環境,有障礙物有帳篷又有警察列陣,根本難以離開,林不同意。對於他宣讀警告指在場人士阻撓執達主任工作,遭現場人士質疑:「執達吏嚮邊?」林回應:「佢見唔見到(執達主任)係佢哋個人嘅事,我意思係喺整個過程中佢哋已經阻緊執達主任清除障礙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