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案:立會議辦長毛率先執包袱 示威品散落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4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被取消,4人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只能返回其辦公室所屬的樓層收拾其個人物品,不能再使用大樓內的其他設施。其中,梁國雄在本周三(19日)已開始收拾辦事處內的物品,待收拾和相關工作完成後就會離開;而羅冠聰、劉小麗的辦事處仍有職員在內,但未有回應何時會收拾物品;姚松炎的辦事處則未有人應門。
在梁國雄的辦事處內,有數人協助他將藏書整理並放入紙箱,惟辦事處內的示威物品散落各處,包括巨型野狼公仔路姆西、諷刺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 5000萬港元的紙製時鐘,以及他在宣誓時置於檯上反對人大831決議的《基本法》道具等,相信要一段時間才能完成收拾工作。梁國雄表示,他在本周三已經開始收拾辦事處內的物品。
被問到若要選擇三件物品帶走,他稱會帶走自己、書,以及一些有紀念價值的物品,包括學生送給他的紀念品。記者在房內拍攝時,他亦提醒不要拍照房內其他人,以免令他們有麻煩。他又指,自己只能進入位置十樓的辦公室,他的匙卡已經不能通往其他樓層,就算是出席立法會公聽會都要接受安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