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案:料失結束議辦津貼 議助遣散費勢危

201707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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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能否申領結束辦事處的津貼仍屬未知之數。(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於任期屆滿、正常離任時,可向立法會秘書處申領結束辦事處的津貼,以支付議員助理的遣散費,惟社民連梁國雄(長毛)、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是被法庭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4人能否申領結束辦事處的津貼仍屬未知之數。不過,議員助理的薪金和遣散費屬於議助與議員之間的僱傭問題,倘4人無法取得立法會津貼,就須自掏腰包負責,勢再添4人的財政壓力。
根據立法會指引,如議員因決定不再參選或因其所不能控制的理由,例如身故、重傷、落選或立法會遭解散而不再是立法會議員,就可申領結束辦事處的津貼。現時議員離任時結束辦事處的津貼,為每年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的十二分之一、即約21.8萬港元加實際遣散費。
但指引同時亦列明,如議員是辭職,或因《基本法》第79(6)條,即因犯刑事被判監1個月以上,並在立法會獲三分之二出席議員通過解除其職務而被免職,則沒有資格申領津貼。4人雖被法院取消議員資格,但並非辭職或被判監1個月以上,故不在指引的不合資格範圍內。不過,4人喪失議員資格是因自身問題而不符法定宣誓要求,他們是否屬於「因其所不能控制的理由」而失去議員資格,相信會引起一番爭拗。
另外,議助的薪金或遣散費亦是4人將要面對的開支,但就屬於他們與議助之間的僱傭問題。而長毛擔任立法會議員13年,現時有9名助理,涉及的薪金及遣散費約20萬港元。他透露目前銀行戶口有15萬港元,故會出售書籍、紀念品等集資,強調一定會籌得足夠金錢去「出糧」。至於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則於本屆立法會才擔任議員,各人助理的年資亦有限,估計有關開支會較長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