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大生來港購物「失蹤」 涉偷竊囚兩周

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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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琬璐上周六獨自赴港後,與家人失去聯繫。(網上圖片)
深圳大學信息工程學院女生羅琬璐上周六(7月29日)獨自赴港後,突然與親友失去聯繫。東網記者周二(1日)接獲最新消息指,羅琬璐赴港當日下午3時許,已因高買在香港被捕。據稱,羅在屯門三間藥妝連鎖店偷走約價值2400港元的化妝品及藥品,被職員揭發及報警後,已於周一(7月31日)下午在屯門法院提堂。
據悉,涉案的深圳女大學生於7月29日,連環在屯門三間藥妝連鎖店高買。當日下午3時,她在屯門市廣場一期店舖下手時,被職員發現報警,警方到場發現其隨身物品內尚有其他「戰利品」,有人承認是在其餘兩間店舖高買的物品,涉款2400港元,昨日(31日)她被押到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控以三項店舖盜竊罪成,每罪判監禁10日,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囚14日。羅女現於羅湖懲教所服刑,稍後將會遣返回內地。
較早前,東網記者周二曾成功聯繫羅的親友,獲知羅上周六下午1時23分從深圳出境,原定到屯門購物,並一直與同學保持聯繫,惟至下午5時許失聯;其同學在羅失聯一日後已向深圳警方報案,惟警方卻以「直系親屬不在場不予立案」,直至羅父親從貴州趕到深圳後,警方才展開調查。
羅的親友向東網記者透露,身高約1.58米的羅琬璐,上周六下午1時23分身穿淺藍色連衣裙,從深圳出境後,至今無入境深圳的記錄。據稱,羅琬璐過關後,一直與同學保持以微信交流,惟羅約當日下午5時許後未再回覆,同學致電羅時,發現其手機處於關機狀態,惟同學以為因內地電話卡在港接收不到訊號,故未有在意。至周日(7月30日)上午,其同學再次致電羅時,發現其手機仍無法接通,但羅平常有關手機睡覺的習慣,故同學仍未有起疑。
直至周日晚上,同學仍無法聯繫羅琬璐,加上與其父母和深大校方聯繫後,發現羅未有回家或回到宿舍,同學才感到驚慌,嘗試向粵海派出所求助,但警員以「直系親屬不到場不予立案」回絕。待周一(7月31日)晚上,羅的父母趕到深圳後,警方才正式立案,並向香港警方通報,惟一度未開具「立案回執」或任何官方證明予羅父母,致他們截至周二上午,仍未無法辦理港澳通行證赴港。
另據內地傳媒報道指,羅的親友事後曾到香港屯門警署報案,香港警方經查後發現,羅在上周六下午3時30分左右,曾連上香港的WIFI,通過微信和一位朋友聯繫,詢問對方是否需要代購化妝品和零食,還拍了一張食品店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