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窩辦民宿獲民政局首肯 周五闖城規會

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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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窩民宿計劃將會與村民合作,保育鄉郊生態、人文和建築環境。(受訪者提供)
過往有不少政團或環保人士倡議開辦鄉郊民宿,發展鄉郊生態體驗旅遊,其中鄉議局更曾經組團前往台灣考察當地的民宿營運,惟一直只聞樓梯響。據了解,城規會將於本周5(11日)審議香港鄉郊基金申請在沙頭角荔枝窩的土地改作酒店(渡假屋)用途,據悉有關申請是首個鄉郊民宿生態旅遊試點,民政事務局已「開綠燈」,就有關民宿申請旅館牌照問題提供技術上的意見,以符合《旅館業條例》。
鄉議局近年積極推動鄉郊民宿生態旅遊計劃,而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於去年與官員會面時,亦有提出以荔枝窩作為試點發展民宿,當時劉業強引述政府反應正面,相信很快會有好消息傳出。不過,荔枝窩民宿計劃並非由鄉議局牽頭,而是由天文台前台長林超英擔任主席的香港鄉郊基金作為申請人。根據基金向城規會提交的文件,計劃名為「客家生活體驗村@荔枝窩」,並獲得香港賽馬會資助約5000萬元,將荔枝窩部分村屋進行復修。
文件所見,計劃會為訪客提供住宿及不同類別的客家文化學習體驗課程,初步先復修12幢1層高的村屋改作民宿,總樓面面積約5500平方呎,平均每間民宿面積約450呎,預料12間民宿最多可容納48人,而計劃最終目標是復修25幢村屋改作民宿。文件又稱,計劃已獲鄉議局、沙頭角鄉事委員會、荔枝窩村代表及村民支持。
其實發展鄉郊民宿其中1個難題是要徵得業權人同意以釋出土地。據了解,今次計劃以復修殘破村屋作為目標,除了希望達到活化效果,亦是看中業權人以往缺乏資金及意欲作復修的一點,認為最容易打動這群業權人,所以計劃會支付村屋復修費用,惟業權人需要同意借出村屋長達20年,一旦提早取回村屋便需要支付部份復修費用,但計劃容許業權人每年可免費使用民宿14天。
此外,發展鄉郊民宿另一難題是經營旅館須受《旅館業條例》監管,以確保旅館的樓宇結構安全、以及消防安全達標準,除非旅館出租期為連續28日或以上,否則須領取旅館牌照方可經營。據悉,有民政事務總署職員曾前往荔枝窩視察,就村屋改建民宿的技術問題提供意見,並認為該處能夠符合發牌條件,加上城規會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將於周5審批申請,一旦獲得通過便能動工,故計劃很大機會落實。
林超英表示,計劃是將荔枝窩作為教育基地,於當地進行活化工作,並保留客家文化,強調並非為經營民宿。他澄清,是因為前往荔枝窩的街渡於運行日只有1班船作來回,而且船程接近2小時,導致參加者難在短時間內認真體驗學習,所以住宿設施成為計劃的必須品。他續指,住宿設施仍需要滿足條例要求,坦言現時仍未知要如何滿足,但已經與不同政府部門溝通,相信最終會有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