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號「梁粉」張震遠 被控詐騙等2罪月底審

201708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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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震遠由警車押抵東區法院,期間被鎖上手銬(紅圈示)。(李志湧攝)
前行政會議成員兼前商交所主席張震遠,及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48歲)早上被捕。警方早上7時分別到張位於跑馬地的住所,及蔡位於柴灣的住所拘捕二人,張及蔡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而張另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今午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案件押至8月24日到區院答辯。
控方亦不反對兩名被告擔保,但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准接觸證人、居住在申報的地址,及交保釋金5萬港元。法庭最後批准轉介,及准兩被告以上述保釋條件擔保外出。案件將傳召42名證人,包括證監會、商交所、財務公司和銀行職員,及與張有生意來往的人士。據了解,張震遠未曾就本案被邀往接受警方調查。
前特首梁振英支持者、被稱為頭號「梁粉絲」(梁粉)的張震遠中午被鎖上手銬押上警車,12時20分抵達東區法院,以於下午2時半出庭應訊。東網記者早上曾致電張震遠,未有人接聽。中午1時許,東網記者致電張震遠太太駱晶瑩,惟當記者表明身份,駱即掛上電話。
張震遠約於下午3時50分離開法院,期間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在數名人士護送下登上七人車後離去。
張震遠及蔡達英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期間,張震遠及蔡達英在香港一同串謀詐騙證監會,包括不誠實地向證監會隱瞞或沒有向證監會披露關於商交所財務狀況的重要資料;致使或容許商交所財務狀況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提交證監會;致使或容許提交證監會的商交所報告,在擬備方式上顯示商交所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財務狀況,因而導致證監會撤回就給予商交所在香港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
至於張震遠被控的另一項欺詐罪,控罪指張於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4月17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以欺騙方式,向吳海璇虛假地表示,新效控股有限公司的整體持股並未抵押予其他人,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交出一筆總額3000萬港元的款項,導致新效控股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