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郊區旅巴限長 司機抄牌貼糧

201708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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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車長限制逾30年未改,不少旅遊巴經常遭抄牌。
多條通往旅遊熱點的道路,均設有車長10米或11米的限制,除非在逾20日前申請禁區許可證,否則超限車輛會被檢控。惟近年旅遊巴普遍車長逾10米,不少接載學生或本地團的旅遊巴經常遭殃,有司機曾一日被抄兩次牌,硬食罰款變相白做。業內估計旺季時整體每月要支付50,000港元罰款,又指許可證申請繁複費時,難與租車程序配合,而條例更是30多年來未有修改,已經不合時宜,促當局放寬限制。
學校旅行、本地遊都經常租用旅遊巴,然而許多郊外道路設有車長限制,不少旅遊熱點亦必須經過這些禁區才可到達,如往大帽山郊野公園必經的荃錦公路、前往嘉道理農場的林錦公路,及通往尖鼻咀的流浮山深灣路等。駕駛旅遊巴7年的陳先生因車過長,不時遭警方檢控,每抄一次牌定額罰款450港元,大部分要自掏腰包,曾經一日被抄牌兩次,變相白做。另一旅遊巴司機張先生亦指因按政府呼籲淘汰舊式柴油車,改換新型旅遊巴後,車長超過限制,經常被抄牌。
雖然旅巴在此類禁區道路上可安全行走,彎位亦有足夠空間,甚至這些地點均設有旅遊巴泊位,惟要進入設置車長限制道路的過長車輛,須按實際需要向運輸署申請禁區許可證。公共巴士同業聯會幹事文海迪估計,目前7,000多架非專營公共巴士中,佔80%車身逾10米,而部分團體於出發前3日才下訂租車,根本無法申請許可證,司機惟有冒險出發,估計旺季時有約20%旅遊巴未能取證,業界整體每月要額外支付50,000港元定額罰款。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稱,現時車輛性能遠超從前,而且道路網絡發達,政府的交通條例卻仍停留在30多年前,已經不合時宜,應適時檢討,回應現今需要。
運輸署發言人指,禁止超出長度車輛使用上述道路,目的是保障道路安全。由2016年3月至今年8月10日,申請進入荃錦公路、林錦公路及深灣路許可證分別1081宗、40宗及45宗。警方發言人表示,在道路上的車輛的司機違反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所顯示的規定,可處定額罰款45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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