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13人改判囚 上訴庭指原審原則上犯錯

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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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有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資料圖片)
13名示威者因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衝擊立法會大樓,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予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向上訴庭申請刑期覆核得直,13名被告今(15日)改判囚8至13個月。上訴庭由副庭長楊振權做代表宣讀判決。他表示會先宣布結果,擇日再頒發詳細判決理據。
楊官表示,法庭在考慮案件背景和被告的犯案手法,特別是事件的暴力程度和造成的後果,以及被告對案件的取態,他們犯案的動機和個人情況後,認為原審裁判官判處的社會服務令絕非合適判刑,不但原則上犯錯,也是明顯過輕。
楊官表示,要將一群年青和有抱負的人判監,絕非法庭樂於作出的事。但有關判決必須要具阻嚇性,阻嚇被告及其他人士犯罪,以維護社會整體利益。
考慮本案的因素後,法官認為適當的量刑起點應為15個月監禁,但考慮到本案被告已完成社會服務令,今次是控方申請覆核刑罰,及案件由發生至今已事隔一段長時間,法官指適當刑期應下調至13個月。
本案的第12被告黃根源,在初審前已經承認控罪。法官指他原應監禁10個月,基於上述已做完社會服務、今次是控方申覆核及事隔已久的因素,其刑期獲下調至8個月。因此黃根源被判監8個月,其餘12名被告則判監13個月。
法官亦同時就失蹤的招顯聰發出拘捕令,要求將他拘捕歸案。而早前已服刑三星期的陳白山,法官就指示懲教署去計算他要再服刑多久。
法官判決後,眾被告魚貫被送入囚室,他們均無對判決有激烈反應,惟黃浩銘在進入囚室前就停步,並舉起左手握拳,呼喊:「土地屬於人民,還我民主規劃,公民抗命,無畏無懼,加油!加油!」然後才步入囚室。而公眾席上也有數人呼應「加油!」法庭職員和懲教人員均無阻止他們叫口號。
代表其中5名被告的大律師郭憬憲表示,其當事人已決定向終審法院上訴,不過由於今日上訴庭未頒書面理據,現階段不會申請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