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內71港人走私黃金赴日被捕 升1.6倍

201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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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走私黃金到日本,將金條卷縛於身上或收藏於人體内。(資料圖片)
香港一名商人本月初報稱委託一個港人四人家庭,協助運送價值逾百萬港元的黃金到日本,惟離港前黃金已告失竊。日本方數字顯示,港人走私黃金到日本有上升趨勢,2015年中至16年中的一年間,有71名港人涉嫌走私黃金在日本被捕,按年升1.6倍。
日本駐港總領事館表示,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日本共審查294宗涉及走私黃金的案件,按年升1.7倍,涉及稅款達6億1千萬日圓(折約4337萬港元),按年升2.6倍,創過去最高記錄;至於金條課稅價格總額更高達76億日圓(折約5.4億港元)。
領事館指,294宗案件涉及468人,其中港人佔71人,之前一年同期僅27人,大幅升1.6倍。而走私黃金主要輸出地是香港,相信佔135宗,半數被審查人士都是用束腹衣等將金條縛於身上,或收藏在褲子隱蔽口袋中;另有藏於個人電腦電池內,或經加工的服裝、項鏈及人體內。
領事館警告攜帶黃金入境日本,若以隱瞞事實申告或以虛假申告等不正當輸入黃金而逃稅,會最高判10年監禁或1000萬日圓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