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醉娃案 男護否認對談時女事主有醉意

2017081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男護士蔡仲強在蘭桂坊酒吧搭訕醉娃後,涉嫌將她帶往時鐘酒店強姦。(資料圖片)
曾任懲教主任的29歲男護士蔡仲強,在蘭桂坊酒吧搭訕醉娃後,涉嫌將她帶往時鐘酒店強姦的案件今(18日)於高院續審,被告蔡仲強出庭自辯並接受控方盤問。蔡承認他當日到蘭桂坊的酒吧是想找人與他發展一夜情,當時他在舞池見到事主X,X有摸他臀部、陰莖及錫他,令他感到性興奮及想與X發展一夜情。
但蔡指當時他先與X傾偈談及工作及興趣等,並是在當時他提及自己任懲教且很大工作壓力,而非在性交時提及。蔡指因他想先與一夜情對象溝通,故才在該時談及,他亦稱並不擔心會影響X令其不肯去酒店,稱如未能找到一夜情對象「咪返屋企囉」。
控方指蔡當時是想先了解X是否有醉意,趁其在醉酒狀態便乘舞池着燈時扯走她。蔡稱不同意X有醉意:「她傾偈時擘大眼,企喺度,只是有酒意」,又指X當時較high(亢奮),只是反應較慢,溝通清晰,不過蔡同意在舞池時無提去酒店,離開後才出聲。
蔡指因酒吧外截不到的士,他們行至皇后大道東才截到的士,控方質疑他講大話並指他突意這樣說讓陪審團相信X當時可自由行走沒醉酒,但被告否認。控方又指X在的士上已睡着,並未能反對去酒店但被告否認。
蔡指性交時X有轉換過姿勢,且有正常的性行為郁動,他亦有發現X有經血但因經血不多,大多留在避孕套上故蔡沒有洗澡,離開時X沒有打招呼或說話並離開,他雖感奇怪但認為X不想與一夜情對象發展才特意分開走。不過他離開酒店又見到X坐在附近,他突然想與X交換電話號碼,故站在附近猶豫,但看電話發現女友訊息遂打斷該念頭。
控方則指,蔡離開酒店在街見到X時不敢行近,是因他知道在酒店做了對不起她的事,但作供時卻以想起女友作藉口而稱沒有走近拿電話號碼。蔡否認找女友作藉口,但承認與X性交並沒把女友放在心上。
蔡作供原畢後,辯方讀出3名作為品格證人的被告舊同事信件,3人均指被告為人善良,任護士時工作態度良好,誠心待人,把病人放在心上,並力證他品格良好。辯方舉證完畢,下周一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