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永泰指三子入獄求仁得仁 斥戴耀廷需負責

201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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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泰批評戴耀廷的想法是書生論政。(資料圖片/黃仲民攝)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因衝擊政府總部案而被判囚6至8個月。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接受電視台專訪時表示,三名學生領袖被判刑是「求仁得仁」,直言當初參與佔領行動的人均稱「毋畏毋懼」,而當中的「毋懼」即是不怕入獄,故他們入獄不應被說成政治檢控或受逼害。他指,如果真的是毋忘初衷,認為三人坦然面對入獄,或者會得到些尊重。
石續稱,他於2015年時已提出,有人為公民抗命作了創意演譯,當中「佔中三子」戴耀廷更要負起很大的責任。他指,2014年10月1日的劇本,是眾示威者雙手放胸前,躺在地上,警方便會拘捕他們,此做法會為和平抗爭戴上光環,批評戴耀廷的想法是書生論政,一旦成為抗爭者便不能以學者身份去剖析公民抗命,必然會失去客觀性及變成進退失守。
石永泰亦看過上訴庭就衝擊政總案的判詞,他指,法官在判詞中解釋了如何界定暴力,直指市民在行使權利時,一旦超越暴力的界線,便不會獲得輕判,且此非香港獨有,更不是因所謂的「染紅」而改變。石又指,判詞中最引起爭議的是副庭長楊振權的判詞,他認為該部分較情緒化,非一般普通法判詞的表述。
戴耀廷下午出席遊行時反駁指,現時的情況是把責任推向抗爭者,反問為何不指出制度的暴力,又反指要由年輕人走出來,質疑沒有走出來的中年人是否有責任。他批評,上訴庭正正忽略了公民抗命在普通法內的歷史和形式,又指文明社會不完美,需要有公民抗命。
面對石永泰的言論,岑敖暉則指,不會對自己所作的行為感後悔,但同時感到光榮。他表示,希望透過在囚社運人士入獄事件,令港人明白香港的社會運動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