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上街請願 廚師聯盟主席疑被打壓遭解僱
香港廚師聯盟主席吳志輝今年3月,疑被德國漢莎膳食服務(中國)有限公司無理解僱。案件今日(21日)於勞資審裁處過堂,由胡周婉文暫委審裁官處理。案情透露,吳志輝2015年4月28日入職漢莎,簽一年合約,月薪15,500港元,一年約滿後又續約一年,他於今年3月8日被解僱。他今年1月1日至離職的月薪調整為16,285港元。
公司代表人力資源部經理彭小姐於庭上指出,吳志輝被解僱當日他由飯堂廚房運食物出廳,總經理丘炳仁認為他製作的滑蛋牛肉飯的黃色蔬菜配色不佳,問他可否轉用另一種蔬菜,她稱問第3次吳才回應「你見唔到我依家做緊嘢咩」,因丘認為他說話大聲,遂通知主管告知吳情緒不宜工作而解僱吳。
吳於庭上直指公司講大話,認為公司不合理解僱,針對他工會成員身份及參加社會運動。官問他曾否告知公司他是工會成員,吳指沒有通知過公司,但相信公司知道,因他每次活動後都會將資料上載網站。公司代表則指公司不知道他的身份。
案情亦透露,吳曾兩次被調職,吳認為是公司知道他參與社會活動。他指一次由《蘋果日報》員工飯堂調至葵涌貨櫃碼頭,之後再調去中國銀行大廈的員工飯堂,而兩次都是於他參與爭取工人權益事件後不久發生。公司代表則指,調他去葵涌貨櫃碼頭是因為公司與《蘋果日報》合約終止,而調去中銀因該飯堂需要中菜廚師,認為吳適合擔任。
官表示,公司代表之後需有證據證明上述事件,同時質疑吳如果他一直有參與工會活動,又相信公司知道他的身份,「點解公司唔早啲終止合約」。對於吳指控公司違反僱傭條例追討終止僱傭金及賠償共3萬多港元,官指吳如果考慮繼續申索,需要於庭上舉證證明公司解僱他是因為他的工會身份。官多次問雙方會否考慮和解,經討論後資方需請示公司,案件押後。
吳庭外表示,他只需要一個道歉,如果總經理丘炳仁不願意道歉,他會堅持到底向公司追討。
香港廚師聯盟、街坊工友服務處約10人今早到勞資審裁處外請願,聲援吳志輝。團體表示,吳志輝過去工作表現良好,從未收過警告信,認為是因他曾為同事追討加班費,並曾在工餘狙擊特首林鄭月娥有關標準工時立法等問題,以政治理由被解僱,批評該公司不合法、不合理解僱,亦批評打壓工會。
吳志輝表示,多次參與行動後被調職,或者要倒垃圾,認為反映被僱主打壓。他透露,被解僱後花兩個月才找到工作,有同行表示僱主表明不會聘請他,認為自己因追討權益行為被「封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