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 第七被告指口供有誤否認曾錄音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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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農曆新年初一至初二期間爆發旺角暴亂。(資料圖片)
去年大年初一爆發的旺角暴亂,其中10名被捕男子涉嫌掟磚和破壞警車,被控以暴動和刑事損壞等共逾十項罪名,案件今天(25日)在西九龍法院科技庭繼續進行「案中案」聆訊,第七被告鄧敬宗出庭自辯。
鄧供稱,事發當晚他在旺角豉油街被警員截查,警員在他身上搜出一隻手套、一把刀、一套鏢,遂將他以索帶雙手反綁,及帶返警署。鄧指警員在警署向他問話,期間有警員揮拳打了他手臂三下,並威嚇:「?仔,唔好玩嘢呀……快啲落完份口供,畀你返去瞓覺。」並逼令他說出手機密碼後檢查其手機。
其後該警員從鄧的手機播出錄音短訊:「我哋喺旺角暴動,快啲過嚟,不過我哋就嚟玩完。」警員認為錄音是被告所說,遂記錄下來。該份口供又寫上被告說過:「之後我就將喺地下撬出嚟嘅磚,交畀我唔識嘅人,等佢哋掟喺地分開兩塊,要嚟掟差人。」並將口供交由鄧簽署。
鄧同意口供上有上述內容,但強調該錄音「唔係我錄」,並已當場向警員說過「撬磚嗰個唔係我,執都唔係我」,但警員仍「照寫落去」,最終該口供「佢叫我簽名咪簽」。
案件下午續審,鄧敬宗接受控方盤問時同意,在案發現場被警員截查時,曾表示:「有人畀手套我,叫我執磚,我執咗幾舊就走咗。」但指當時警員尚未施行警誡。他又指錄取警誡口供前曾遭警員打手臂,令他錄口供期間很驚慌,而錄取口供後沒有細讀便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