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副總裁涉收賄助批信貸 三被告不認罪

201708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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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銀行副總裁梁肇倫涉受賄被控。(陳德賢攝)
滙豐銀行前副總裁梁肇倫於2014年11月到去年4月期間,涉收取昌隆行及廣昌隆食品有限公司經營者朱江的饋贈,約值1.5萬港元,以維持該公司的信貸安排。廉政公署介入調查後,副總裁及其母涉嫌披露受查人身份,三人事後被控行賄、受賄和披露受查人身份等共14罪,案件今(29日)在西九龍法院預審,各被告維持不認罪,裁判官排期於明年1月8日開審,預計審訊需時10天,各被告准繼續保釋。
被告依次是滙豐副總裁梁肇倫(31歲)、昌隆行電子有限公司股東兼董事朱江(43歲),和女保安主管曾錦鳳(55歲),她是梁的母親。
控罪指,梁於2014年11月至去年4月間,多次收受朱的饋贈,包括免費使用私家車、現金、PlayStation 4遊戲機和咖啡機等,以維持昌隆行電子有限公司和廣昌隆食品有限公司的信貸安排;朱則被控向梁提供上述利益。控罪另指,梁及朱二人串謀,使梁接受澳門和廣州酒店的住宿費,作為梁維持上述兩間公司信貸安排的報酬。
此外,曾則被控於去年5月14日,向梁(即其子)披露梁是廉署的受查人;梁則被控同日向朱披露朱是受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