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荔枝山村建10丁屋 三人涉60萬賄村代表

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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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應訊。(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發展商及其兩名相關人士,控告他們涉嫌串謀向一名鄉村居民代表提供共60萬港元賄款,以換取對方不反對該發展商在大埔荔枝山村,興建10間丁屋的發展項目。三名被告早前同被控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今天(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應訊,三人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轉介區域法院於本月26日答辯,三人各獲准以現金2萬港元保釋。
被告為發展商陳金標(62歲),樂健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及其兩名相關人士何年宋(58歲)和林奕靈(59歲),同為退休人士。
其中一項控罪指,三人涉嫌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1月19日期間,一同串謀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該村的居民代表提供一筆6萬港元的賄款,作為他撤回代表該村居民就一項小型屋宇申請,而向地政總署所提交的反對之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三人涉嫌於同一期間,一同串謀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該鄉村居民代表提供另一筆54萬港元的賄款,作為不會代表村民就在該村興建9間小型屋宇的申請提出反對的報酬,而陳獲授權處理向地政總署辦理該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