蠔涌製彈案 警認第4被告原本非目標人物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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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年於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資料圖片)
警方前年於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其後拘捕5名男子,並控以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等5罪,案件今(20日)在高院續審。
5名被告依次是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刑事情報科警員陳百寧作供,指於2015年5月28日凌晨1時02分,見到第2被告鄭偉成駕駛電單車,載着第3被告彭艾烈,沿旺角豉油街前往甘霖街。此外,首被告陳耀成、第4被告胡啟賦和第5被告文廷洛由豉油街步行至甘霖街。
而陳在盤問中承認,在行動前收到6張目標人物的相片,當中包括4男2女,而第4被告原本非目標人物。辯方盤問時指,陳庭上形容第4被告胡啟賦被監視時有戴眼鏡,但辯方指胡從未戴眼鏡,質疑陳在庭上弄錯,陳否認。
刑事情報科女警吳頌安作供,她指於2015年5月27日晚上9時55分,見到第3至5被告走出佐敦閩街的嘉成大廈,前往佐敦站乘港鐵前往旺角。3人在雅蘭中心傾談一陣後,再前往山東街的廣榮大廈。
而於5月28日凌晨1時50分,吳見到首被告及第4和第5被告,一同在西貢公路近蠔涌路從小巴落車,其中首被告手持灰色膠箱。他們步向舊亞視廠房,然後爬入圍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