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行為存疑點 酒店涉婚宴燕窩藏指甲脫罪
小學女教師陳苑君在尖沙咀喜來登酒店出席表妹婚宴期間,聲稱在燕窩羹內發現彎曲指甲碎片,與經理交涉不果後,即晚向食環署投訴,並將指甲碎片交予新郎保管,但新郎其後一度交錯另一指甲碎片當證物。涉事婚宴場地的經營公司Consolidated Hotels Limited事後被票控一項「食物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不符罪」,被告公司否認控罪,案件今(22日)在觀塘法院續審。裁判官最終裁定酒店罪名不成立。
任職中學教師的新郎黃澄曦繼續作供,他承認當日一度將一些「異物」交錯予酒店職員,稱因當時精神狀態差,但之後已經補交。
辯方在庭上提出質疑,稱黃澄曦當晚11時許首次展示指甲予酒店經理睇,但經理發現已斷開兩截,與表姐最初展示的不同,又指黃其後入新娘房剪指甲,「仲剪到啪啪聲,有人聽到」,至凌晨2時才提供另一完整指甲。辯方質疑黃其實弄掉女事主給予他的指甲,故即剪指甲冒充。黃否認有關說法,指當日是「新郎兄弟」剪指甲,以用作比對女事主給他的是否指甲,他亦否認第一次展示的指甲有斷開兩截,亦否認要「攞着數」。
辯方又指,事發於去年12月,但新郎黃澄曦至今年4月才向食環署錄第一份口供,質疑他為要與女事主「夾口供」。黃否認,稱因不清楚相關程序,但承認錄口供前曾睇過女事主的口供。
裁判官指女事主是誠實可靠的證人,但新郞曾向酒店職員展示2個聲稱放有證物的紙巾膠袋,令案件存有疑點,裁定罪名不成立。至於訟費問題方面,控方指被告公司自招嫌疑,反對辯方的20萬訟費申請。裁判官最終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