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男友外遇少婦涉攬仔女燒炭 辯方指是鬧劇

201709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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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子女事後需送院檢查。(資料圖片)
旺角前晚(21日)發生婦人攬子女燒炭圖「一鑊熟」事件,28歲女被告秦家敏,報稱家庭主婦,被控兩項企圖謀殺罪。控罪指,她於9月21日,在旺角塘尾道的住所企圖謀殺兩名子女。
案件今(23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押後期間,警方會索取法證報告、翻看閉路電視、為被告的男友錄取口供,以及嘗試為被告的3歲兒子(即控罪其中一名事主)錄影會面。
控方反對讓被告保釋,指被告、其男友和兩名子女,即3歲兒子和1歲女兒,同住案發單位。被告案發前懷疑男友有外遇,同日較早時間在旺角一時鐘酒店見到男友,發生爭執。被告返家後燒炭,打算和兩名子女自殺。
男友同日晚上8時許,收到被告傳送的訊息和相片,稱和兩名子女一齊死。男友遂報警,同時返家,吩咐在單位內的兒子開門。男友進入單位,發現在客廳中間有一個鐵桶,內有燃燒的炭。男友遂把灰弄熄,並把鐵桶移至走廊。而警員稍後到場,被告警誡下指,無意傷害兩名子女。
辯方申請保䆁時指,事件是鬧劇,起因是被告懷疑男友有外遇。辯方又指,若被告打算謀殺兩名子女,不會讓兒子自由活動,但兒子可開門予被告男友,故辯方認為是否可以控告企圖謀殺亦成疑問。
辯方以現金1000港元及被告男友的母親人事3000港元,申請保釋,又指兩名子女現時由社會福利署照顧,被告現時不能接觸兩人。辯方又透露,被告依靠每月11,800港元的綜援維生,而被告男友為酒吧東主。
裁判官指,未有司法管轄權處理和謀殺罪相關的保䆁申請。案件押後至10月20日,轉往西九龍法院再訊,期間被告繼續還押。束着馬尾的被告在庭上聞悉未獲保釋時,未有太大反應;反而到庭旁聽的被告妹妹及被告男友母親,則顯得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