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曾蔭權收甜頭優待雄濤 控方:根本是賄賂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隱瞞接受租賃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300萬港元豪華裝修,因而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他否認控罪,案件今日(27日)在高院原訟庭續審。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下午繼續讀出開案陳詞,指曾任內參與批出電台廣播牌照予私人商業機構,即黃楚標擁有的雄濤廣播,而他同時亦跟黃的另一公司進行有關其個人利益的商討,即一個他打算在2012年中卸任後入住的深圳豪宅單位。
Perry指出,該個三層豪宅單位面積達6700平方呎,業主為黃楚標在內地擁有的公司。案發期間該單位按被告夫婦喜好要求「度身訂造」,待被告卸任後入住,單位內有健身室、書法室,兩個客房特意轉成收藏室,供被告與妻子收藏任內所收集的物品。單位裝修費約350萬港元,但並非由被告支付。裝修設計由知名的室內設計師何周禮主理,但聘用他的亦不是被告,而是由黃楚標的公司所聘,何收取的35萬元設計費亦是由黃楚標的公司支付。
Perry強調,香港巿民可能會問:「為何一個商人願意為裝修付款?黃不是慈善家,是否會為一個普通人這樣做?」但被告不是普通人,是政府內最高級的一人,有其權利及影響力,可以作出優待黃及他的公司的決定,所以控方認為單位的裝修,是被告以特首身份收受的利益、作為優待黃楚標或其公司的報酬,這根本是賄賂,稱被告收了黃的「甜頭」後成為雄濤在政府內的秘密朋友,而秘密正正是貪污的特點。
Perry直指被告優待黃楚標及其公司,涉及直接商業利益,同時他又欠黃楚標人情,收受從黃而來的利益,是典型的利益衝突情況。作為公職人員只為公眾利益服務,不能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在利益衝突出現時應當迴避,但被告不單未有申報其利益衝突,甚至還故意隱瞞。
Perry強調,廣播事務利潤大而且具影響力,因此屬敏感事務,要有發牌制度規管以保障公眾利益。惟被告以特首及行會主席身份,作出多直接受雄濤得益的決定,令到那個替他出錢裝修的商人得益。有關決定除向雄濤批出廣播牌照外,還包括批准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的弟弟李國章,以「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身份去控制雄濤。
Perry續指,被告身為特首應效忠香港人,他的行為應該透明公開,但他隱藏真相。他不單隱瞞與黃楚標的真正關係,還隱瞞與何周禮的關係,在何周禮應承替他主理裝修的同時,他推薦何獲取榮譽勳章,而未曾向任何人交待何正替他裝修。Perry指被告沒有對政府、行會及港人開誠布公,「那還有誰人去質疑呢個政府內最有權力的人呢?」Perry指出本案是關乎一個享有特權的人的行事準則,關乎有人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而又隱瞞貪腐,直指被告故意凟職,當他一欠下黃的人情,他身為特首的角色即無望地要向利益妥協,他不可能再公正履行職務,因為他本應對香港的絕對忠誠已被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