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9男暴动罪表证成 被告拟传召开枪警

20171004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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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被告李卓轩(白衫)和林永旺(粉红衫)等出席审讯。
去年大年初一爆发的旺角暴乱,其中10名被捕男子被控以暴动和刑事毁坏等共逾10项罪名,其中一名25岁无业被告早前承认暴动罪,其他9名被告则否认控罪,案件今日(4日)在西九龙法院续审,受审的9名被告都被裁定表证成立。法官亦裁定多名被告争议的警诫供词等,接纳为控方证物。案件押后至本周五(6日)再讯,让被告决定是否出庭自辩和传召证人。
被告邓敬宗一方表示,邓会自辩和传召一名警员。另有3名被告表示不会自辩和传召证人,其他被告则表示需索取指示。据悉,邓打算传召的警员,是在暴动事件中曾开枪的警员黄庆威。
本案原有11名被告,依次为莫嘉涛、李倩怡(女)、锺志华、何锦森、霍廷昊、陈和祥、邓敬宗、李卓轩、林永旺、叶梓丰及吴挺恺,年龄介乎17岁至70岁。他们共涉14罪,包括10项暴动、2项袭警、1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及1项刑事毁坏罪,控罪指他们于去年2月9日在旺角参与暴动和袭击警员等,其中李倩怡弃保潜逃,而被告吴挺恺已认暴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