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華懋旗下公司欠款列壞帳不交稅 稅局敗訴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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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懋集團於1993年與另外4間發展商合組聯營公司發展九龍區一個樓盤。(資料圖片)
華懋集團於1993年與另外4間發展商合組聯營公司發展九龍區一個樓盤,並由華懋集團旗下子公司當銳有限公司透過股東貸款方式注資入該間聯營公司,當銳及後被該間聯營公司拖欠約1.56億港元,並把有關款項列作壞帳,令當銳在2002年至2007年期間錄得帳面虧損而不用交稅。稅局不准當銳把該筆欠款列作壞帳,雙方經過兩次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天(12日)判稅務局敗訴。
判決書透露,華懋集團於1993年與另外4間發展商合組了凱旋世界有限公司,發展九龍區一個樓盤。華懋集團佔該間聯營公司10%的股份,華懋透過當銳注資入該間聯營公司,該間聯營公司直至1999年6月前,曾經還款給當銳,款項主要是用來償還本金,但沒有用作償還利息。到了1999年6月,該間聯營公司已出售了該個樓盤的大部分單位,並錄得十分巨大的虧損。
該間聯營公司當時拖欠當銳3.99億港元利息,而其資產約值17.9億港元,計算華懋集團佔有10%股份後,當銳估計可收回其中1.79億港元欠款,並把餘下2億港元列作壞帳。稅務局副局長拒絕接納該筆欠款是壞帳,當銳後來向稅務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當銳上訴得直,但壞帳數額被下調至約1.56億港元。
稅局不服判決,以案件陳述方式提出上訴,要求高院解答案中12條法律問題,包括委員會是否犯了法律錯誤。稅局特別指出,當銳從未透過法律訴訟向該間聯營公司追討欠款,質疑該筆欠款不是真正的壞帳。法官裁定,稅局提出的問題全屬事實爭議問題,有些更只是在委員會的裁決後面加一個問號,根本不是法律問題,因此判稅局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