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警署儲物櫃偷同袍$1300 男警判囚21月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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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多次爆竊油麻地警署(圖)一名同袍儲物櫃內金錢。(資料圖片)
駐守友翔道油麻地新警署的初出茅廬男警,因替同袍收拾物品而獲得對方的儲物櫃密碼,事後他在約半個月間,涉嫌先後三度偷取同袍放於儲物櫃內共1300港元。同袍在被盜兩次後,於其儲物櫃內安裝攝錄機,而揪出「小偷」身份。27歲被告劉智偉早前承認3項爆竊及1項企圖爆竊罪,今(18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21個月。
法官判刑時,直斥被告的行為違反誠信,短短一個月內連續干犯4次案件,且每次乘事主當班時犯案,明顯有計劃行動。而被告身為警員,得到市民信任並賦予其權力維持法紀,但被告知法犯法,行為令警隊蒙羞,法庭須判遏制式刑罰,向社會發出清楚信息,身為警員應當規行距步,令有同類責任的人不敢造次,以維持社會大眾信心。
法官提及雖然報告指被告有適應障礙,但其犯事非因病理因素所致,只是被告不懂處理個人生活的壓力,並因貪念而犯案。可幸被告家人對他支持,妻子明知他犯事亦不離不棄,與他結婚,雖法庭對其家人,尤其其新婚妻子表示同情,但這是被告的個人因素,不是有效求情因素。
法官考慮到被告曾身為警員的身份,入獄服刑所受到的困難會較他人嚴重,因而酌情將刑期減低3個月,至總刑期為21個月。被告聞判時雙眼通紅,其親友等亦到庭支持。
辯方在判刑前求情指被告受工作、婚姻等壓力,在佔領行動時又要隨時候命,法官卻打斷指「即係工作啫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