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代查性罪行紀錄 騙徒扮家長呃求職補習老師

201710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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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今日被捕,去年在法庭受審時暈倒送院。
【11:28】姓楊疑犯為港大畢業生,有同類型行騙前科,去年曾要求應徵的補習老師繳交保證金後失蹤,其後遭警方拘捕,案件交法庭審訊期間,楊在庭上一度暈倒送院,最終遭判囚8星期。
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8隊探員,今日在香港仔置富花園拘捕一名姓楊(41歲)男子,懷疑他藉替子女聘請補習老師,要求應徵者先交數百元現金,聲稱用來翻查他有否性罪行紀錄,藉以騙財,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不誠實手段取得財產,將他扣留調查。
警方表示,今年8月中,一名男大學生於網上一個論壇上載自己的私人補習服務資料,欲兼職做補習老師,至同月29號收到騙徒的電話,表示有意聘請他做私人補習老師,但受害人需提交450港元,作為查核他有否性罪行紀錄的費用,並相約到一餐廳見面,期間受害人不虞有詐,交款給騙徒,詎料之後失去聯絡。直至10月,受害人懷疑自己被騙,在沙田區報警。
警方今早採取行動,在置富花園11座一單位拘捕姓楊疑犯,楊本身沒有子女,報稱的職業亦為私人補習老師,專門替中、小學生補習。警方在單位內檢走一疊收據、一部手機、電話卡及一部電腦,相信與案件有關。而有關收據以英文書寫,需要求職者填寫個人資料及補習科目,而根據內容,騙徒自稱姓梁,收據上亦有他虛構出來的兩名女兒資料。
警方提醒申請性罪行定罪查核紀錄有幾項要點,第一是申請人要親身前往,以及連同僱主的文件,到灣仔警政大樓辦理,費用為115港元,不能委託他人待辦。警方提醒市民,不要隨便將錢交給陌生人,亦相信案中還有其他受害人被騙,呼籲他們盡快與警方聯絡。
根據警務處的資料,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於2011年12月1日推行,屬行政機制,讓聘請僱員從事與兒童有關工作及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僱主,得以查核合資格申請人有否任何附錄所載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方面的刑事定罪紀錄。此機制旨在幫助僱主評定合資格申請人是否適合擔任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的工作,並加強保護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使他們免受性侵犯。但此機制並不涵蓋私人補習導師及志願工作者,而查核的費用為每人港幣1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