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利益案 曾蔭權夫婦東亞戶口擁逾6000萬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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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偕同妻子曾鮑笑薇抵達法院。(胡家豪攝)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300萬港元豪華裝修,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案件今(20日)在高院原訟庭續審。曾蔭權偕同妻子曾鮑笑薇於今早約9時16分抵達法院,而曾蔭權胞弟曾蔭培及胞妹曾璟璇亦有到庭。
控方傳召東亞銀行總行高級經理何耀強作供,被問及李國寶以現金支票形式,處理35萬港元現金的做法是否不常見,且有助隱藏資金來源;何解釋,任何人都有自由以任何方式處理自己的銀行戶口,但同意根據銀行紀錄,不能將李國寶所簽的這張現金支票,聯繫到任何收款人戶口。對於主控官問他,李國寶為何不以電子轉帳方式處理這筆錢,何坦言:「我答你唔到,但以我所知佢(李國寶)無網上銀行戶口」。
而作為曾蔭權夫婦的私人客戶經理,何耀強指已記不起曾太於2010年7月16日到東亞總行進行的連串存款指示,是否由他親自處理。但主控官問他曾太當日存入35萬港元大額現金為何沒引起他注意,何坦言根據監管洗黑錢的規例,只有當存款人並非戶口持有人且金額又大,銀行才會特別注意,他指「曾太戶口有返咁上下存款,幾十萬唔係大數目」,他又說在總行,客戶存入100、200萬港元現金情況亦非是常見。
何耀強其後接受辯方盤問,同意於2010年7月期間,曾蔭權夫婦於東亞的聯名戶口內,總資產約有3600萬港元,而在曾太於東亞的個人戶口內,亦有資產約2500萬港元,而兩戶口內都有不同外幣的定期存款,顯示曾太有投資外幣定期的習慣,而在2010年7月前,他們都已經開始儲蓄人民幣,亦有投資人民幣債券。
現年73歲的曾蔭權,被控一項《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之下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曾蔭權身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涉嫌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利益,即東海花園一個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憑其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身份的作為或不作為,即傾向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曾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