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深圳宅裝修屬賄款 傳媒揭發曾蔭權才製租約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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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偕同妻子曾鮑笑薇抵達法院。(羅錦鴻攝)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300萬港元豪華裝修,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案件今(24日)在高院原訟庭續審。曾蔭權偕同妻子曾鮑笑薇於今早約9時21分抵達法院,而曾蔭權胞妹曾璟璇,及胞弟曾蔭荃夫婦亦有到庭。
控方David Perry開始陳詞,指曾蔭權作為特首,所接受深圳大宅裝修翻新的費用實屬賄款,當事件在傳媒曝光後,他在電台節目及報章解畫,聲稱要開誠布公,增加透明度,都只是誤導公眾,實情他沒有披露自己與一名雄濤股東的真正關係,至於為何曾要如此保密隱瞞,正因為他與雄濤股東的關係牽涉貪腐元素。
Perry指陪審團應比他更清楚,會否有業主准租客在裝修事宜上揸主意,為租客支付水電煤等雜費,更安排國際知名的設計師為單位翻新。曾提供的所謂租約是傳媒揭發事件才創造出來,雄濤股東向曾支付何周禮的設計費為35萬港元,亦巧合地與李國寶給曾妻的35萬港元銀碼一樣。
控方指,毋須證明曾所收的利益,是作為批出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的報酬,控方只需證明曾身為特首收了「甜頭」,影響到公眾對官員的信心,法律就要介入,只不過最終曾作出有利雄濤股東的決定,更支持了控方案情。
現年73歲的曾蔭權,被控一項《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之下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曾蔭權身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涉嫌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利益,即東海花園一個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憑其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身份的作為或不作為,即傾向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曾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