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彈案 被告稱被警方線人促製12個煙霧彈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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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年於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資料圖片)
警方前年於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其後控告5名懷疑涉案男子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案件今(31日)在高等法院續審。
第三被告彭艾烈昨日(30日)自辯時透露,「佔中」期間他加入了一些WhatsApp群組,因而認識自稱Danny Cole、中文名叫蔡志恆(譯音)的男子。彭今日再指,認為蔡志恆是警方線人,因蔡要求彭製作12個煙霧彈,再給予蔡,以作示威之用,而彭回應「黐線」,之後未有理會對方。彭亦稱,不同意這種示威方式。
彭透露,他和蔡當時關係密切,經常見面,蔡曾於彭的住所,聲稱要表演魔術,如忍者般隱身。蔡用冷凍劑等,在浴室製造大量煙,而蔡最終未有消失。彭又指,警方在其住所和背囊檢獲的化學品,都有合法用途,如硝酸鹽是用以製作急凍袋。
彭指自己不屬於「全國獨立黨」,也不肯定「全國獨立黨」是甚麼回事。他指自己在2014年12月17日,第一次出席「港澳台」的聚會,當時第一次見到本案首被告(即陳耀成)。而出席者都是對香港、澳門和台灣的政治議題感興趣,期間有討論台灣的太陽花運動,以及香港的佔領運動。
彭又指,2015年5月27日到首被告住所,是看首被告的電解器。彭艾烈當晚和第四被告胡啟賦和第五被告文廷洛一起,兩人也隨他一同前往首被告的住所。而5名被告離開後,第五被告提議到蠔涌亞視廠房「靈探」,但當時在眼鏡公司任技術員的彭,因翌日要上班所以未有前往蠔涌亞視廠房。
至於彭昨日透露蔡有向彭介紹一名叫Louis的男子,Louis有介紹「港澳台」成員帶金條和電子零件去日本,以賺取經費供群組拍戲。彭今解釋,成員間想製作一套如「十年」的電影,內容是「講社會嘢」。彭指自己未有看過「十年」,但知悉該電影講及社會未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