蠔涌製彈案 第三被告指製煙霧彈短訊已刪除

201711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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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被告彭艾烈繼續作供。(吳艷玲攝)
警方前年在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其後拘捕5名男子,控以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等5罪。案件今(1日)在高院續審,案中第三被告彭艾烈繼續作供。
彭指,於佔領行動期間在物資供應站幫手,在他人介紹下,彭加入了WhatsApp群組,群組中包括蔡志恆(譯音)的男子。彭在蔡介紹下,認識本案第五被告文廷洛,和自稱是「港澳台政治資訊網絡交流團」(簡稱「港澳台」)創辦人的男子Louis。彭稱,「港澳台」並非一個組織,而是一個Facebook群組。彭在「港澳台」的聚會中認識其他被告,而Louis曾稱「港澳台」和「全國獨立黨」有連結。
彭續指,蔡於2015年6月初,以短訊要求彭製造12個煙霧彈,並解釋「攞嚟示威用」,彭回應「黐線」後,未有理會對方。彭補充,蔡提及示威時,曾提及「617」;以彭的理解,「617」是指6月17日,而該年的6月17日在立法會要表決政改的議案。彭指,相信該對話紀錄已不存在,因電話應用程式會自動刪除紀錄。彭認為蔡是警方線人。
控方下午讀出彭手機中,發現的文字內容。有內容提及鋁熱劑可對付裝甲車,亦有內容提及保凍袋防止TATP意外爆炸。有內容則提及不會令人起疑的包裝,例如能量棒。
控方指,彭被捕當天在亞視舊廠房,測試鋁熱劑,其實是要毀滅車輛。彭否認,他解釋上述內容來自一個Facebook群組,但內容被加密。他加密後觀看,只為觀看小道消息,並非要得到上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