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巴漢製毒販毒囚15年半 官斥濫用留港自由

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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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九龍城8度海逸酒店。(資料圖片)
兩名巴基斯坦裔男子涉嫌與31歲本地女子,前年9月在九龍城8度海逸酒店的房間製毒,警方收到線報到場埋伏,在酒店房間搜出共780多克霹靂可卡因及可製成霹靂可卡因的原料,及一些製毒工具。案件早前審訊後,該本地女子被裁定販毒及製毒罪名不成立,至於兩名巴漢,一人在案件開審前已認罪,另一人在審訊後定罪。兩名巴漢今日(1日)在高院被判監15年半及22年。
案中3名被告分別是39歲巴裔男商人富西汶、31歲女被告高紫渝,以及另一名巴漢Muhammad Afzal。高紫渝早前被判販毒及製毒罪不成立,已當庭釋放。巴漢Muhammad在開審前已承認該兩項控罪,富西汶則僅被裁定販毒罪成。
法官指,首被告富西汶負責租用涉案酒店房,在案中扮演組織者的角色,據閉路電視紀錄及警方監視,富西汶在案發期間先後進出酒店房不下41次,法庭看不到有減刑理由,遂判他監禁22年。
至於被告Muhammad,法官透露他於2005年由巴基斯坦來港,是一名酷刑聲請申請者,2007年獲准以行街紙留港,等候審批酷刑聲請的結果。法官直斥他濫用獲准留港的自由,2009年至2013年留港期間,多次干犯藏毒及販毒等案件,最後一次於2013年9月判監13個月,於前年3月出獄,惟該次出獄後僅半年再犯本案。
法官認為被告Muhammad在案中亦扮演重要角色,他案底纍纍,加上他濫用留港等候酷刑聲請的時間犯案,決定額外加刑,考慮他認罪,最終判他監禁15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