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聰遇襲案 辯方質疑主動走入人群致失控

2017110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羅冠聰出庭應訊。(李家翹攝)
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今年1月由台灣返港時,在機場遭示威人士襲擊和淋液體,警方事後拘捕5名涉案男女,共同控告他們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其中4人再各被另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1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羅冠聰下午繼續作供。
控方在庭上播放多條新聞片段,當中顯示第一被告高傑飛涉拉扯羅冠聰,阻止他離開機場接機大堂,第二被告唐發祥則涉襲擊羅,另有兩名電視台攝影師疑遭示威人者襲擊受傷。
接受辯方盤問時,羅冠聰指事發之前往台灣時,曾在香港機場遇示威,當時沒有肢體衝突,他當時已報警,估計警方因而在事發日安排便衣警員在場。羅指本來以為香港機場是交通樞鈕,應是世上最安全地方,故他本來相信警方有能力保障其人身安全。
辯方質疑是羅主動「走入示威人群」引致現場失控,羅不同意,認為示威是流動的,不論他身處機場任何位置,示威者皆可包圍他,他認為「不應遭受如此對待」,他如所有旅客一樣,在機場任何通道出入,其安全應受到保障。
羅指其小腿遭人踢傷,導致「有啲腫痛」,但同意驗傷時沒驗出。他當時感覺得到遭人拳打腳踢,但不能確定是誰襲擊,也不能確定施襲者是有心還是無意。在羅作供憶述傷勢期間,有旁聽者譏諷羅「係咁話有吖嘛」,裁判官斥他干擾證人作供,要求他即時離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