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彈案 被告手機藏燒垃圾桶製煙霧彈計劃

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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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艾烈否認用攪拌機把糖攪細,然後和硝酸鉀混合,以製造煙霧彈。(資料圖片)
警方前年6月中於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其後向疑涉案的5名男子控以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共5罪。案件今午(2日)於高院續審,第三被告彭艾烈續接受盤問。控方讀出彭艾烈的記事簿上的便利貼,便利貼寫上電引信、改裝火箭和遙控器等字眼。彭指,是佔中時認識、事後相信是警方線人的男子蔡志恆(譯音),叫彭搜索相關資料,而蔡指電引信是引爆器。
控方又指,彭手機發現的文字內容,包括改裝模型車,「拆左摩打,再安裝電信管」。而另一內容中,則提及「計劃1:燒垃圾桶。計劃2:彩旦同煙霧彈聽日點都要整一樣,邊個可以幫手?」控方質疑,彭保管相關內容和便利貼,是要製造爆炸TATP、煙霧彈和引爆器,但彭否認。
而今早審訊時,彭指在其手機發現的文字內容,是來自Facebook群組,並非出自彭。若彭要為其他人的言論負上責任,對彭並不公平。
控方指彭艾烈用攪拌機把糖攪細,然後和硝酸鉀混合,以製造煙霧彈。彭否認。彭又指,警員到其住所搜查時,故意不檢取單位內的氧化鐵。彭指,當時警員拿起收藏氧化鐵的膠盒,謂:「條友喺度養螞蟻呀?」彭指不明白警員為何有此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