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彈案 第三被告母親稱警員著她勸兒子認罪

201711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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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被告彭艾烈的母親鄧美儀今日作供。(朱棨新攝)
警方前年6月於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其後向疑涉案5男子控以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共5罪案,案件續於高等法院審理。第三被告彭艾烈的母親鄧美儀和繼父作供。
在意大利領事館工作逾20年的母親鄧美儀(譯音)指,2015年6月14日晚上,警員帶同第三被告到他們的西貢住所,當時第三被告的頭和頸都有傷痕。警員搜屋後,稍後有拆彈專家到達。
鄧美儀指有一名高級的警員向她表示,在她們的住所搜出可製造炸彈TATP的物品。而之後有一名年輕的警員要求她游說第三被告「認咗佢」,指「呢樣嘢好大件事」,判監至少7年。但鄧在庭上稱「唔相信個仔做啲告佢嘅嘢」。
第四和第五被告不自辯,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舉證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