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楊潤雄指有需要時會向學校發指引

2017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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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李志湧攝)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午(4日)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早前指,今後中小學須有強制性國歌教育。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出席活動後表示,現時港府打算透過本地立法形式將《國歌法》於香港實行,至於條文詳情則需待本地立法後才知道,而教育局將會配合本地立法後法例的要求。
楊又稱,現時小學或中學都有不同科目教授國歌,學生亦有很多機會唱國歌,而教育局會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向學校發出指引,但須視乎法例的條文再作決定。至於教育局會否修訂課時及課程指引配合《國歌法》,楊指言之尚早。
另外,對於有團體要求將六七暴動加入中史科,楊回應指歡迎社會上不同人士就初中中史課程提出意見,但是否需要將所有項目都於課綱中列出,楊就稱要交予課程委員會以專業角度考慮。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指,港府會透過本地立法實施《國歌法》,首要工作先草擬草案,之後是在立法會進行諮詢工作,但有關工作均需要時間,且諮詢時間難以控制,不過當局會爭取盡早去做,並會根據憲制和香港法律制度去做。他強調,在立法會進行諮詢時,會充分討論到不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