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着火前車主到場 呻收唔足數又代交罰款

201711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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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馬在竹園道起火焚毀。(曾志恒攝)
黃大仙發生火燒車意外,上午11時許,一部停泊在竹園道竹園商場一間便利店對出的寶馬房車,車頭突然起火冒煙,司機仍在車內,姓顏(41歲)男途人見狀報警。警方及消防趕至,姓劉(25歲)司機經已下車,並無大礙,消防開喉灌救後迅速將火救熄,但房車已遭嚴重焚毀,前座司機位置更燒至變形。
消防員經初步調查,估計因零件故障而引起火警。警方聯絡該車姓余登記車主,他到場後表示,今年4月將該部寶馬以3萬港元轉讓予劉,由朋友介紹,並不認識。豈料,劉只付了22000港元,一直未有繳付餘款及向運輸署更改登記車牌,余最初不以為以,直至今年6月收到兩張告票,遂通知劉。
不過,劉對方至邀款期限前仍未有回應,結果余被法庭傳召,罰款16000港元。開設清潔公司的余坦言,曾多次向警方和運輸署求助,又試圖報銷車輛,但不成功。結果,他賣車3萬港元,只實收6000元,欲哭無淚。對於該車被焚毀,嘆謂:「仲好呀,唔駛煩。」又強調以後不會再輕信陌生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