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情婦屍無蹤 已婚董事被控謀殺不認罪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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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深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今於高院開審。(資料圖片)
已婚證券公司男董事陳文深(45歲)被指在2011年10月於情婦住所內涉嫌將她殺死,並疑毀屍滅迹。情婦因芳蹤杳然,其家人於2012年1月報警,雖然警方無法尋獲她屍體,但於調查後懷疑陳涉案並拘捕他,最終控以他一項謀殺罪,案件今(20日)於高院開審,陳否認控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憑種種環境證供顯示,被告涉殺死者並處置其屍體,大廈閉路電視片段亦顯示死者回家後,陳曾數次在她住所出入,且曾推着手推車載着疑藏着死者屍體的大尼龍袋離開。
據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時陳已婚並育有兩子,並於位於中環的證券公司任董事。死者秦嘉儀(案發時33歲)來自四川,她曾與港人結婚,2006年來港定居,翌年她與丈夫離婚。死者曾於夜總會當舞女,並認識了陳,其後更成為被告情婦。
死者於2009年以近150萬港元購入案中的淘大花園單位並入住,並由陳支付首期。直至2011年7月,陳妻子發現被告有婚外情,而被告與死者的關係亦出現問題。死者的鄰居過往亦曾聽到單位有吵架聲,鄰居亦曾透過窗戶見到死者哭及喝酒且很不開心。
死者於2011年10月5日下午回家後便失蹤,翌年1月16日死者兄長由內地來港報警,警方翻查淘大花園的閉路電視紀錄,發現陳在死者回家後翌日到訪,同日曾離開及返回單位。警方查閱陳當日的購物紀錄,發現他當時曾到商場買手套、吸塵用真空袋及防臭劑等物。陳在翌日再到單位,閉路電視拍到他將載着尼龍袋的手推車推往停車場,並駕車離開。
兩日後被告又找裝修工人把單位清空。其後單位的水電煤等均沒有人使用過,單位的按揭一直由死者的銀行戶自動轉帳,直至2013年5月,才因死者戶口無錢轉帳而停止繳付按揭。
控方續指陳在死者死後一直保管着其手機,並曾假扮死者向她友人發短訊指要回內地一段時間。陳又於案發後四日在其中環的辦公室,用直線電話致電死者手機3次,但該直線電話有錄音,並錄到陳致電時辦公室有手機響聲。控方指從種種證供顯示,陳於2011年10月6日晚殺死死者並處理其屍體,並於翌日以尼龍袋及手推車運走死者的屍體,並製造假像令死者朋友等認為死者亦未身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