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棄11歲智障兒於新加坡 官斥狠父準備坐監

201711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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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涉遺棄兒子於新加坡的地盤男工(左)今承認控罪。(資料圖片)
48歲地盤工人3年前將當時11歲的嚴重智障兒子,帶到新加坡的地標魚尾獅下遺棄,被控故意拋棄所看管的兒童罪,他今日(21日)於觀塘法院認罪,現還押至12月12日,等候他的背景及心理報告,以及男童的創傷報告後判刑。
案情指,男童為被告與前妻所生,已再婚的被告聲稱懷疑居於宿舍的兒子遭欺凌,但當局又沒嚴正處理,他覺得新加坡為一安全城巿,福利較好,又會對弱勢有妥善照顧,故此特意帶他到新加坡。裁判官明言案情嚴重,叫被告要有坐監的心理準備。
被告姓陳,96年從內地來港定居,他承認於2014年7月21日在香港遺棄他11歲有嚴重智障及自閉症的兒子X。事發於2014年7月20日晚上,被告從香港仔的寄宿學校接走兒子,翌日早上二人一同離港到新加坡。入境後被告帶兒子乘的士到魚尾獅,並在該處遊蕩,不久他便獨自離開,兩日後一早乘飛機回港,臨走前他將兒子的護照丟棄。
在被告離開魚尾獅後約45分鐘,X便被保安截停送院,當時他身上有輕微擦傷的傷勢。新加坡警方及後確認X的身份,再向香港警方求助,7月25日在港將被告拘捕,X亦在8月初獲安排返港。法庭及後向X發出保護令,目前仍由寄宿學校照顧。
律師求情指,被告照顧家人感到壓力所以愚蠢犯案,已感到非常後悔。律師並指被告於2014年被捕,到上周才被落案,期間心理飽受困擾。控方解釋案發之後的時間,主要用於安排事主返港,之後因涉跨境犯案,律政司要透過司法互助計劃向新加坡方面取證,包括閉路電視錄影、的士司機及目擊證人的供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