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外國樓不須領牌 政府推稱問題複雜難管
201711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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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不少港人在外地買樓投資,但「隔山買牛」易墮騙局。(溫國佳攝)
近年不少港人在外地買樓投資,但「隔山買牛」易墮騙局,最終血本無歸,有議員關注在港購買外國樓花問題,政府會否立法規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回應指,警方接獲35名市民報案,其中31人已錄取口供,暫列求警調查,交由商業罪案調查科處理,現正透過國際刑警與當地部門聯絡,未能作詳細交代,而部分涉及集體投資亦已轉交相關部門處理。
陳帆續指,過去3年接獲有關購買海外物業的投訴數字維持低水平,平均10至13宗,未來會着力透過地產代理監管局及消委會進行公眾教育,呼籲市民小心考慮,認為規管銷售海外物業問題複雜,現已知地產代理監管局將於今年年底前推出指引,提醒註冊地產代理在港銷售海外物業時需遵循的守則。
議員譚文豪問及在港銷售海外物業是否必須領取牌照,陳帆回應指,若代理有銷售香港物業,同時兼售海外物業則會由地監局規管,如代理沒有銷售任何香港物業則不須領牌。
議員涂謹申指,目前香港有數百宗相關個案,政府卻以複雜問題為由不處理,「唔好辣㷫市民去你到請願喇」,認為代理銷售海外物業沒有當地牌照或對當地法例有所認識,是需要一定的規管。議員梁志祥又指,馬來西亞有法例規管銷售海外物業,要求代理必須先獲得當地政府批准才可作銷售,認為香港可倣效立例。
譚文豪及後表示,政府把消委會當作「擋箭牌」,認為不要以為有關投訴數字偏低,只有部分個案的代理沒有領牌,地監局不能處理。他直言,現時情況是「冇牌勝有牌」,只要是無牌,政府便不得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