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嶼擬併兩海岸公園 環保署急刪溫泉度假村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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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嶼海岸公園內將允許船艇活動和觀豚活動。(資料圖片)
政府擬於南大嶼興建4個海岸公園,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明日(24日)開會,而漁農自然護理署和環境保護署呈交文件指,建議把其中擬建的索罟群島海岸公園及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的補償海岸公園合併,名為南大嶼海岸公園,合併後面積多達2067公頃,成為全港最大的海岸公園。署方指合併海岸公園是希望帶來協同效應,亦有助海岸公園未來在設施維護、執法及巡邏、推行漁業強化措施等方面的管理及運作。
文件又指,擬建的南大嶼海岸公園與現有的海岸公園的管理模式大致相同。海岸公園內將允許船艇活動(在10節的船速限制下)和觀豚活動。按牌照制度,合資格的真正漁民可繼續在海岸公園內從事捕魚活動。漁護署亦會進一步探討在擬建海岸公園內可進行的教育活動、科研項目和生態旅遊。此外,亦會進行生態和水質監測,以評估擬建南大嶼海岸公園的成效。
「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建議在索罟群島建水療休閒度假村,但最終因反對聲音未有納入「可持續大嶼藍圖」,但署方提交的南大嶼規劃和潛在發展工程地圖中,仍顯示大鴉洲中部建議設立「溫泉度假村」。
環保署晚上發新聞稿澄清,指在設計擬議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補償性海岸公園第一輪及第二輪諮詢時,於索罟群島發展水療及休閒度假村是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第一屆工作報告的其中一項初步建議。土木工程拓展署經研究及考慮到其財務可行性和收到的公眾意見,認為現階段不適宜推展這項建議。因此,建議最終並未納入於今年6月由發展局公布的《可持續大嶼藍圖》內。
因應這情況,環保署會修訂工作文件所示的南大嶼山水域的現有、規劃中和潛在的海上設施和發展工程的背景圖,刪去「溫泉度假村設施」,提交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明日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