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135人越洋買樓不對辦報案 涉逾1億元

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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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敏娟(右)籲買家親身到海外了解及視察物業項目。(陳章存攝)
海外物業投資愈來愈受歡迎,惟風險亦高,警方今日(27日)表示,今年接獲一宗對一間香港地產中介的投訴,涉及18個報案人,7個位於美國的物業,涉款總數達1200萬港元,投訴樓盤貨不對辦。另外,2015至2017年有5宗虛擬貨幣的投訴,當中涉及20個受害人,共1.54億港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警司蘇敏娟表示,去年接獲3宗關於海外物業的投訴,涉及13個物業和135個報案人,涉款共逾1億港元,物業分布於台灣、日本及英國。由於現時此類案件牽涉海外執法機關,搜證、調查和拘捕都有一定難度,案件目前集中於調查階段,至今未有成功取回款項的案例。
蘇敏娟表示,買家大多參與中介公司或地產商舉辦的本地展銷會,了解物業情況,在未親身到海外視察的情況下購買物業或投資樓花。而律師則由中介或代理介紹,買家付款至代理律師的海外銀行戶口。蘇建議買家親身到海外了解及視察物業項目,購買或簽約前,亦要了解清楚條款細則,聘請獨立律師,認清風險。
投資者教育中心主席黃天祐指,香港監管機構未必有權監管海外物業,因此投資者購買海外物業前要特別謹慎,先了解物業是現貨還是樓花,「一定要尋根究柢,搵多啲中介公司嘅背景」。
在虛擬貨幣方面,蘇敏娟指犯罪集團手法「萬變不離其中」,犯罪集團會舉辦投資講座或成立網上平台,推廣其「投資計劃」。然後游說受害人,包裝騙局成「高回報、低風險、保證獲利」。投資者初時會收到利潤,於是放下戒心,最後公司終止運作,騙徒逃之夭夭。
蘇又特別提及「首次代幣發行」(ICO)案件,即利用數碼代幣如比特幣等進行集資。她稱,ICO是具高度投機性的商品,而虛擬貨幣亦並非法定貨幣。雖然警方目前未接獲關於ICO的投訴,但黃天祐提醒市民,虛擬貨幣以匿名方式交易,因此即使出現問題,買家亦「無證無據,好難追討」,最壞情況買家將無法兌現手持的貨幣,血本無歸。因此市民切勿投資一知半解的投資產品,並要格外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