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網上拍賣騙案拉IT男 24人中招涉款逾7萬

201712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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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一名男子。(陳賜慧攝)
網上「呃錢男」被捕。警方在今年6月至9月,接獲24宗網上拍賣騙案,受害人分別在包括雅虎等多個網上拍賣平台,選購心儀的二手平板電腦、手提電腦及智能手機等電子產品,由於價錢相對較市價便宜,在「筍價」吸引下,他們遂與賣家聯絡,其後將款項存入一個對方提供的本地銀行帳戶。不過,當買家將款項存入賣家銀行戶口後,賣家旋即失去聯絡「人間蒸發」,受害人亦收不到貨品,在「財貨兩空」下,有買家懷疑受騙,隨即報警求助。
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跟進,並聯同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深入調查,在根據銀行帳戶資料順藤摸瓜下,警方今晨在將軍澳區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姓方(31歲)男子,他從事資訊科技(I.T)行業,家住英明苑。警方其後將他押返住所搜查,結果檢獲懷疑涉案的四部智能電話、一部平板電腦、一部手提電腦及7張提款卡。涉案受害人有24人,年齡由17歲至50歲,涉案金額共約7萬港元。警方不排除有市民被騙而未有報案,正調查疑犯是否涉及其他同類案件。
警方呼籲如使用網上拍賣平台時要小心選擇交易對象,切勿在未能確認交易人身份前輕易存入款項或寄出貨品,在可行及安全的情況下,應考慮透過有身份認證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交易,或選擇當面交收,以減低被騙機會。此外,賣家所展示的貨物圖片,以及拍賣網站的「好評」亦未必能夠反映其可信性及過往交易表現。市民如有懷疑,應立即停止交易及與警方聯絡,不要隨便將金錢或貴重財物交予別人。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屬於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